此时此刻的你,作为飞卢最帅气的读者,你一定是住在汤臣一品的江景房,躺在顶级奢华的真皮沙发上,左手边有个cos蕾姆的女仆正在给你按腿,右手边有个女明星正在用着葱白的小手拿着葡萄喂你。
而你,看都不看这两个女人,手中拿着最新最昂贵的手机刷着飞卢。
你手腕上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,散发着欧式的尊贵,您瞄了一眼手表,不是为了看时间,而是一种习惯,一种有钱人的习惯,它提醒你今天有十分钟的时间来看飞卢小说。
你登陆了飞卢账号,看到了我的上架感言,卑微的求首订,求自订,那是一个穷逼作者在竭力的讨好着读者.
你笑了笑,想到卑微的作者农村小地方出生,大学没毕业,没什么本事却背井离乡,还学别人写小说,想混出一番成就。
你点了点头,于是像是施舍乞丐一般,给了个首订和自动订阅,想到卑微的作者紧张得刷着后台时,看到你这个首订和自动订阅,表情从紧张到蒙圈目瞪口呆,再到感激涕零想跪下跟你感谢的时候,只用了三秒。
想象着作者一把鼻涕—把泪激动得简直要跳起来手舞足蹈滑稽的样子,你偷笑了一下,想到他打开门后,开心的吹着小曲,炒两个拿手小菜,倒一杯散装的白开水,高兴的把你的订阅和自动订阅分享给自己的妻子。
妻子又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,流着泪说出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。
岳母顿时上街买菜都硬气了三分,岳父更是笑着说着自己当初没有看错穷逼作者这个女婿。
想到这里,你感到充实而又欣慰。
哎,有钱又帅气的你的快乐,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,且枯燥。
咳咳........不皮了,说说作者君写书的原因。
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公交车上。
简单的短发,白净的脸,阳光的气质。
手里拿着一个手机,坐着看,站着看,走着看。我很想提醒这位兄弟,同坐有位女孩注意他很久了,但他看手机那样的专心,我却没好意思打扰。
下车的时候,我和他是同一站,并排站在后门我瞟了一眼,有些惊喜:“你也看苍穹么?”
他望了我一眼:“对啊,你也看啊?”
“我也看,你看到哪里了?”
“融合异火了。”
“我都看到.......”
就这样认识了。
平日里他有些沉默寡言,但事实证明,这是一个人来疯。几人相约出去玩,他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。但几人相约出去玩,他却能一个人说一天话。
时间过的很快,我和他关系也越来越铁了,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兄弟。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,看网络小说。
无法忘记,两年前的那天他对我说:“如果我写—本小说会咋样啊?“
“你疯了吧?”我有些吃惊了:“正常人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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