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齿,实际上,如果不是单独对谈,在人群中,他几乎从来不会发言。
他还不会打扮,永远都是西裤衬衫配着球鞋,以及一条不知真假的皮尔卡丹裤带。
总之,洪波就是那种无论放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小镇上,都能见到的典型小镇青年,平凡普通,没有城市年轻人的朝气,却也少了农村孩子的朴实。
洪波是我的同学。
从读书的时候开始,他就喜欢隔壁班上的一个姑娘。
可不幸的是,那时候,那个姑娘喜欢的人是武晟。
洪波之所以变成了一个江湖人,归根结底,也只是因为那位姑娘的一句话。
某一次,武晟要和人打群架,那个姑娘自作多情的认为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帮助武晟。
于是,她找到了洪波,洪波也完全不出姑娘的预料,毫不犹豫就答应了。
那场架,我在。
当已经被吓懵的洪波被人摁倒在地打到头破血流,却依旧不敢还手的时候,我救了他,并且手把手的帮他打了回去。
那次之后,洪波的同学也就变成了他的大哥。
再后来,洪波开始慢慢习惯了江湖,习惯了流血,也习惯了让别人流血。
于是,在那一场与其他十二个年轻人并肩作战,以少敌多的著名斗殴之后,他成为了道上声名赫赫的九镇十三鹰的一员。
平凡如洪波,普通如洪波,却终于变成了与武晟一样的人。
可悲的是,当年那位对于爱情有着玫瑰色梦想的姑娘,还是不曾爱上他。
当然,姑娘也不再爱武晟。
憧憬英雄美人的浪漫爱情是少女才有的专利,对于一个生活在闭塞山区,没有大出息,也到了一定年纪的年轻女人而言,婚姻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。
在父母的安排下,姑娘嫁给了九镇电影院的一个员工,员工和洪波一样平凡,可是,他有正式工作。
洪波,却只是一个下三滥的流子。
很快,国营电影院就在市场经济的无情规律中被淘汰了,一个端着铁饭碗的男人,突然变成了待业青年。
男子是个负责任有肩膀的人,为了妻子,也为了刚刚生下的孩子,三年前,他去了广东。
最开始,那个姑娘也跟着老公一起去了。
后来不知道是那边生活太苦,还是实在放心不下孩子,姑娘最终还是回到九镇,在商贸城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,聊以度日。
我们的迪厅也开在商贸城里面。
洪波每天都能够与姑娘见面,刚开始的日子里,洪波几乎是能避就避,甚至宁可绕远路走,都尽量不从姑娘的店门口过路。
可小小的九镇,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,又更何况一共也才屁大一点地方的商贸城。
在姑娘的主动招呼之下,慢慢的,两人开始交谈,又慢慢的,洪波偶尔也会去姑娘的店里坐坐,帮姑娘带带孩子,看看店子。
甚至,有些时候,姑娘还会特意做几个菜,喊着洪波一起,就在店内那张小小的折叠桌上,吃一顿并不丰盛,却足以相互慰藉的晚餐。
那是洪波一生最美好的时光。
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,也许有一天,洪波多年以来的情感和付出终会得到回报,姑娘将会看到洪波的好,明白洪波的爱,接受洪波的心。
这样的话,也许会对那个远在广东的男子不公平。
但,有什么办法呢?
仔细想想,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尾才能够是圆满无缺,不留遗憾的呢?
这本就是一个远远说不上完美的世界,在这个世界上,有很多的伤感、悲哀、不公、丑陋,也有很多的遗憾。
至少也成全了洪波的一片赤诚。
只可惜,故事并没有这样发展。
再后来,姑娘关了店门之后,晚上会去我们的酒吧玩玩,最开始是为了看看洪波,陪陪洪波。
可渐渐的,就像洪波熟悉了江湖一样。
姑娘也熟悉了酒吧里面的灯红酒绿,声色犬马。
终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一秒,姑娘又一次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。
那个男人没有武晟帅,却和武晟一样高大,不但有着洪波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男子气概,也有着武晟都没有的长处。
因为,那个男子叫大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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